1.目的 規范防霉工作措施和要求,以及緊急情況下的響應控制,確保倉儲、生產區域的產品做好必要的防霉工作,以及緊急情況下對產品的影響降到最低。
2.范圍 本指引適用于生產及儲存區域的防霉控制以及緊急情況下的響應控制。
 3.管控要求 3.1防霉基礎性工作 3.1.1對接觸材料和產品的人員進行防霉知識培訓,確保其理解和掌握防霉要求。 3.1.2倉庫和車間地面杜絕清潔積水,發現異常立即處理。 3.1.4在木材和板材的來料、上線加工以及產品涂裝、包裝前落實水分檢測,確保只放行滿足水分控制要求的材料和產品。 3.1.5配置防霉需要的資源,如:人力資源、溫濕度計、木炭、石灰、防霉劑、抽濕設備等。 3.1.6依據策劃實施溫濕度監控并記錄,若濕度超出允許范圍,采取可行的措施或應急預案。 3.1.7避免物料或產品直接擺放地面或潮濕的位置,并確保做到距墻、距柱至少50cm距離。 3.1.8陰雨天氣及時通知到倉庫和生產部門,并確保門窗關閉。 3.1.9對廠房進行計劃性檢查和維護,確保不漏雨、不滲水。 3.1.10管理人員落實走動管理,防霉工作的落實進行監督,并反饋和跟蹤異常處理。
3.2防霉措施 3.2.1木材或產品濕度高于標準要求,可考慮采用烘干的方式進行處理。 3.2.2雨季可考慮對木材進行防霉處理。 3.2.2外部環境濕度較大時,密閉門窗。 3.2.3環境濕度低于倉庫和車間濕度,而倉庫和車間濕度高于設定值,開門窗進行通風。
3.3應急預案 3.2.3環境濕度、倉庫和車間濕度皆高于設定值,則啟動應急預案。 3.2.4可采取的應急預案包括但不限于: A.在現場區域放散放置一定 數量的石灰吸潮。 B.在現場區域放散放置- -定數量的木炭除濕。 C.啟動抽濕設備進行抽濕。 D.升溫干燥。 E.其他經濟可行的方案。 |